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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向产业化精品化发展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作者:

    “律师事务所发展目前存在着两种趋势,一是大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二是中小律师事务所的精品化发展。事实上人数较多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同样存在着精品化的建设问题。” 5月11日,中国律师杂志社和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律师事务所精品化发展研讨会上,北京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李公田在探讨行业发展方向时向记者表示。

  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介绍,截止到去年底,中国律师已经由15万人发展到21.5万人,律师事务所由1.2万家发展到了1.8万多家。在这其中,“97%以上的律师事务所都是50人以下的中小型所。中小所应该是我们律师行业的主体模式,发展大所不是我们律师行业的主体方向。”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赵小鲁说。

  在执业范畴上,“大型律师事务所基本都是以涉外和非诉业务为主,而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绝大部分是以综合性业务为主,特别是以诉讼为主。” 赵小鲁介绍说。

  与会的北京各知名律师所的合伙人普遍认为,随着律师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和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饱和,精品化发展成为很多中小律师事务所的选择。

  中国政法大学的王进喜教授是国内最早从事律师行业理论研究的专家之一,他认为,精品律师事务所是指把专业集中在少数法律领域,而不是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它强调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是非泛化的法律服务。

  “专业领域的有限性。在有限的领域提供卓越的服务,而且在专业领域居于一个主导地位,有品牌,这是它的一个基本概念。”王进喜在表述精品化律师事务所时表示。他认为,精品律师事务所与规模并没有直接关系。

  据了解,在经济危机时期,有的大所分解了,但是精品所却发展得不错。王进喜对此分析原因说,第一是法律服务成本精品所更具有竞争力,法律服务具有个别化、个性化的特点,规模并不意味着生产成本的降低。第二相对大所收费制度的统一规范,精品所更具有灵活性。再一个是非机构化的管理,使用精品律师事务所的服务,不仅仅是为了省钱,而是可以得到更有经验的律师服务的机会。

  一些成功的精品所往往能成为某些专业的领头羊。而较小的规模也意味着内部更少的利益冲突。

  赵小鲁曾是北京最早的四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大地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发起人和组织者。他介绍,1996年以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成为全国律师事务所的主体模式。1998年中国入市前后,一些有识之士开始研究组建航空母舰式的大所。再之后一些规模所和大所开始设立分所,并且开始走出国门,现在大概有三百多个大型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了分支机构。

  据了解,北京现有的律师事务所中,注册律师在一百人以上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大概有20家左右,如君合、经纶律师事务所;而中大型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则是注册律师达到五六十人左右。北京的中大型所多年来始终保持在五六十家左右,安理律师事务所就属于中大型所;还有97%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是50人以下的中小型所;此外,还存在着约三百人左右的个人所。

  “大所同样面临着精品化的问题。”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巩军说,比如君合律师事务所细分了将近20个专业组,每个合伙人只能参加一个、最多不超过两个专业组,“要确保你在这个领域里头确实是专家。”

  大多数精品所,专注于在某个专业领域执业。如浙江时代阳光律师事务所,定位在能源行业以及能源相关的环境工程。再比如,天同所一直专做高端商事诉讼业务,并因此提出了高端商事业务诉讼的标准化。而安理律师所则以房地产和建设工程为主。

  “实际在某个领域里面,同样面临客户需求的多元化与事务所的专业化的问题。” 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清友表示。